为规范执纪办案工作,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,5月9日上午,第三执纪监督室全体同志紧紧围绕“6-45”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,学习了疫情期间执纪执法办案工作的相关文件及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,根据学习内容,大家边学边对照自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集体讨论。
最后,张项彦主任对大家提出了几点要求:一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。对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,逐件分析研判,分类建立台账,明确牵头领导、承办人员和完成时限。二是严把案件质量。在程序审批上,对每个线索处置、每项措施使用、每起案件调查、涉案财物处置等,都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,该走的环节一个也不能少;在收集证据时,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、固定证据,做到全面、充分、客观、规范。三是确保办案安全。在目前特殊时期,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安全这根弦,案件办理工作中,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;在“走读式”谈话中,要克服种种困难,做深做细做实“六必知”工作,及时发现、消除谈话安全风险隐患。